摘要
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的"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精神,近年来,江苏省盐城市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服务试点。他们本着成员自愿入股、民主管理、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成员最大利益的原则,有偿吸收成员的股金,再有偿支持缺资金的成员发展专业生产。目前,全市开展内部资金互助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98家,股金3181万元,投放余额2194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服务,进一步拓宽了服务功能,提升了合作社引领带动能力。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14年第10期38-38,共1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