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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土资源部矿业权(非油气矿产)申请部分要件报送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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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规范国土资源部与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间矿业权申请审批相关文件报送方式,提高效率,现就调整向国土资源部申请矿业权登记时的部分要件报送方式公告如下:一、申请国土资源部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所提交的资料中,按规定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意见等,自2014年9月1日起,不再要求申请人与其他申请资料一并提交。
出处 《国土资源通讯》 2014年第14期17-17,共1页 National Land & Resources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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