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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多年后讨要承包地,法律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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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大连市读者李芳来信咨询:2007年,与肖某登记结婚后,我的户口迁至肖某所在的小河屯村。2009年春,小河屯村调整承包地,为我分了约2亩承包田,承包期限为30年(到2039年)。2011年秋,我和肖某离婚。之后,我将户口从小河屯村迁出落到我父母亲所在的大齐庄村。为摆脱婚姻失败的苦恼,我离开家乡去外地打工。此后,我的2亩承包田一直由肖某耕种。
作者 杨学友
出处 《村委主任》 2014年第19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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