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闻界对于大特写文体的界定,至今没有定论。有专家学者将其定为大篇幅的特写,一笔带过。比如蓝鸿文在《绚丽多姿的新闻新样式--三中全会20周年新闻写作回眸》中谈到“新闻大特写”时,只是说:“特写前冠以‘大’字,大概是相对‘小’而言。”①有的侧重其特点,南京大学新闻传播系的张焱认为:“‘大特写’是运用深度报道这一报道方式,具有明显深度报道特征的一类通讯。”②这些界定见仁见智,各有其合理之处。
出处
《采写编》
2014年第5期68-69,共2页
Journalism & Media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