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现行预算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对于规范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现行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有必要修改完善。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4年第5期502-504,共3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