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几年在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愈发突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等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威胁人类的生存生活,寻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平衡点迫在眉睫。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起源于欧美发达国家,并产生了很好的效果,而在我国。它并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自愿投保的方式产生了市场失灵,实践证明,保险公司承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于是探索强制性保险方式成为必要选择.c本文首先分析了美国、德国、法国和英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承保方式,得出强制性实施的必要性,然后结合我国具体实际情况,提出我国推行强制投保的难点,进而对于政策的制定提出建议。
出处
《商情》
2014年第32期275-275,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