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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需加强快递业的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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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14年1月1日起,邮政服务与铁路运输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快递业曾经作为邮政服务业中的一个子行业,实行"营改增"后也纳入国税征管范围缴纳增值税。但是,由于该行业特有的行业特征和经营方式,快递业一直是税务机关征管的难点。为此,有必要对该行业进行税收调研,分析其薄弱环节及对税收的影响,提出征管措施,为今后国税部门改善征管现状提出参考建议。
作者 张阳
出处 《税收征纳》 2014年第10期9-1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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