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7月22日,国务: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涉及国际商务、质量、税务、资产评估、土地登记、矿业权评估、品牌管理等多个专业领域。今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将一律取消,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资格,如果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自身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将建议按程序提请修改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目前,准入类的职业资格还有84项。根据下一步清理计划,国务:行业部门、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原则上予以取消,确实需要保留的,经过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制度管理。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由政府部门制定职业标准和评价规范,具体认定工作逐步移交给行业协会、学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