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之一是公民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公民素质代表着国家形象,彰显着社会文明程度。提倡公民的道德文明建设仅只是提高公民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内容。一个真正合格的公民还应该具有对公共事务的积极参与热情、对公共事件的独立判断能力和对个体与国家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清晰认知。因此,有必要对建国以来我国公民意识教育历史作一梳理,从中找出问题和不足,再将国外的有益经验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力求探寻到一条更加有效地提高公民素质的路径。
出处
《改革与开放》
2014年第18期40-42,共3页
Reform & Open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