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概率逻辑解释的基本观点是概率既不是事实的,也不是事实间可证实性关系,概率陈述和经验结果之间并不存在任何直接的必然关系,概率关系只是命题或假说与证据之间的一种确证度关系。由于未能突破古典概率理论无差别原则的制约,概率的逻辑解释不得不采用和该原则无本质差别的中立原则来限定概率的唯一性,这使得它陷入中立原则悖论的困境。以至20世纪50年代,当卡而纳普将概率的逻辑解释发展到顶峰的同时,也宣告了概率逻辑解释时代的结束。
出处
《统计与决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7期8-10,共3页
Statistics & Decis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9BZ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