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大十一届五次全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新刑诉法)。新刑诉法其中一个亮点就是规定在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但该规定仅仅适用于法庭调查中的非法证据排除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仍然缺少可操作性和普适性。因此,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完善为视角,通过分析有关具体问题,解决目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存在的一些困扰和障碍,从而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的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出处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47-51,共5页
Theory Journal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研究"(项目编号:12SFB400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