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有效政府治理的制度创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在我国的实践是从地方开始的。究其原因,地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有利于满足多样需求、有利于弥补财力不足、有利于塑造公共形象。但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作为一种制度创新还未发展成熟,在中国的地方实践也在不断探索中,还要不断完善地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机制。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9期17-22,共6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