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国家能源局接连公布2份重要通知,引发光伏行业的关注。
国能新能[2014]445号文《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出:针对部分地区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建设不同步、项目管理不规范、标准和质量管理薄弱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光伏电站利用效率。保障光伏发电有序健康发展,从光伏前期规划工作、年度规模管理引导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协调建设、工程建设质量管理、金融产品和服务、运行监管及信息统计和披露等不同阶段均提出了指导要求。针对光伏行业部分地区倒卖”路条”现象也提出明确要求: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光伏电站项目,如果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