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教育部发出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从11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重点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以捐资助学、共建、借读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公办普通高中超出“三限”比例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乱收费,高校违反自愿、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服务性费用,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的乱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4期18-18,共1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