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要实现采购的物有所值,需要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多方共同努力。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承担项目采购的全程组织。集中采购机构如何在新形势下发挥专业特长,提高采购质量,助推实现采购的物有所值是值得深思的问题。自2003年我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距今已十多年,一直贯彻"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采购原则,在节资防腐和实现政策功能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单纯追求节支防腐已不能适应发展需要。在新形势下,财政部提出,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14年第10期56-57,共2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