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9月,某地就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要求编制了招标文件。此次招标为资格后审,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人资质证书原件在开标时带至现场备查。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甲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备查,但投标人甲因疏忽将证书原件遗落在公司,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人甲必须在半小时内提供原件,最终投标人甲由于时间紧迫证书原件拿到现场已超过半小时,故评委评定该项不得分。事后,投标人甲对此提出质疑。
出处
《中国招标》
2014年第40期29-30,共2页
China Tend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