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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敬老教育亟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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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天经地义,更不能讨价还价。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精神上、物质上为父母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和精神慰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者 朱本双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14年第11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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