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和政府共同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其制度的有效运行得到了各级政府的财政补助.据统计,2011年全国新农合筹资总额达2047.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72.0亿元(37.7%),地方财政补助资金955.8亿元(46.7%)[2].但受我国农民众多、人均收入水平不高的国情所限,尚不能解决农民“看病贵”的问题.因此,支付方式的选择对于提高新农合的保障水平和减轻参合群众的就医经济负担尤为重要.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不断完善支付方式改革,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出处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830-831,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Hospital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