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旱灾是我国最严重的自然灾害。农业旱灾援助中援助主体单一、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各地区、各部门间缺乏有效的协调联动,协同援助法律保障缺失,致使我国旱灾灾后援助效率低下。在阐述传统农业旱灾灾后援助机制局限与弊端的基础上,分析多元主体协同援助的优势,并提出建构我国农业旱灾灾后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和公众等多元主体协同援助机制,须完善旱灾灾后协同援助的法律制度、优化协同援助的权责体系、加强多元主体协同援助的资源保障和信息共享等,以实现援助效用的最大化。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147-150,共4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农业重大旱灾灾后恢复力评估及重建援助机制研究"(12BGL07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