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并定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监督法》的出台实施,加快了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而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则成为民主政治重要的活动场所和推动力量。为此,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也相继出台《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多项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与时俱进、不断探索、丰富完善,取得了实实在在的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