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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事实和理由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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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2013年3月18日,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某公司对某区局2013年1月14日作出的三份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上述的行政处理决定,理由是这些行政处理决定均存在程序、实体违法,但没有具体事实和理由部分。
作者 高家祥
出处 《中国劳动》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53-53,共1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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