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证的发现、提取、保管、检验、交接等环节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对于物证的证明力具有重要意义。物证的收集过程要做到符合程序法的规定,保证证据的完整性、独立性和合法性;物证的检验过程要保证检验机构的规范性、检验人员的专业性和检验程序的合法性;物证的保管与交接环节不仅要保证物证的原始性,同时还要注意协调好现场勘查人员、物证鉴定中心以及检验人员三者之间的联系,避免物证失去客观性。只有在各个环节都做到规范化、科学化,有法可依、有法可据,才能为规范警务目标的实现奠定坚实的基础。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116-121,共6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省属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面上项目"醛基修饰上转换材料的制备及其在显现指纹中的应用"(编11KJB620001)
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规范警务之基于证据证明力的物证过程规范化"(编号:201310329033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