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本刊对论文中化学元素与核素符号书写的要求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根据国家标准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本刊对论文中化学元素与核素符号的书写规定如下。(1)化学元素符号使用罗马(正)体,首字母大写,在符号后不加圆点。(2)核素的核子数(质量数)标注在元素符号的左上角。例如:14N,60Co,不写成14氮或N14,60钴或Co60。(3)分子中核素的原子数标注在核素符号的右下角。
出处 《中华医学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8期2963-2963,共1页 National Medical Journal of China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