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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论文写作中的作者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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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前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改动,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作者单位名称(写出所在科室)及邮政编码脚注于首页左下方。如作者为两个以上单位,应分别写出单位名称后括号内写上本单位作者姓名。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者,或参与资料的分析与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须同时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者也不宜列为作者。文章中的各主要结论必须至少有1位作者负责。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附外籍作者亲笔签名同意在该刊发表的函件。通信作者只列1位,应为论文的指导资深医生和(或)研究生导师,并注明Email网址。
出处 《中国实用眼科杂志》 CSCD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1240-1240,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Practical Ophthalm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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