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基本原则是抽象的法律原则,不能直接作为裁判的依据。当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则时,从法律解释学的立场来看,当法官面对个案时,应努力寻找适用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或者类推适用最相类似的法律规定,而不能随意认定法律漏洞,直接以诚实信用、公平等基本原则为理由做出判决。在有具体法律规则的情况下,法官直接援用民法基本原则裁判案件,做出与法律明文规定相悖的判决,则是法律适用错误。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66-70,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