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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基本原则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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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基本原则是抽象的法律原则,不能直接作为裁判的依据。当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则时,从法律解释学的立场来看,当法官面对个案时,应努力寻找适用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或者类推适用最相类似的法律规定,而不能随意认定法律漏洞,直接以诚实信用、公平等基本原则为理由做出判决。在有具体法律规则的情况下,法官直接援用民法基本原则裁判案件,做出与法律明文规定相悖的判决,则是法律适用错误。
作者 赵秀梅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66-70,共5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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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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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7条.
  • 7《北京某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第33条.
  • 8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1)海民初字4582号判决书.
  • 9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一中民终字4530号裁定书.
  • 10.《民法通则》第132条[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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