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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应急疏散演练不能只强调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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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15日,贵州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可根据演练内容,以组、班或年级为单位进行小规模应急演练。(3月16日《贵州都市报》)
作者 郭文婧
出处 《黑龙江教育(小学版)》 2014年第9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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