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代中国社会存在严重的信用危机和司法信用危机的背景下,回答三方面问题,即何为司法公信力,为何要重视司法公信力建设以及如何进行司法公信力建设,显得必要而迫切。依循公众和司法两个角度进行递进式的因果界定并得出司法公信力的概念,即司法公信力是指基于司法者履行司法承诺的程度,公众对司法的信任以及司法基于此而获致的权威性和影响力。从司法公信力概念出发,司法公信力建设的路径可从理论逻辑(包括司法能力和职业保障)和历史实践两方面展开。而司法公信力建设的意义则从时事政治、社会的法治化治理和司法职能三方面考察。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4年第5期13-20,共8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层治理中社会矛盾化解和法治保障研究"(13BFX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