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类推适用并非法律解释,而是一种规范再造,它与扩大解释存在本质的区别。类推的目的是填补法律漏洞,解释的目的是寻求法律文本的真实含义,二者的目的不同。区分类推适用与扩大解释的界限,一般人预测可能性标准过于含糊,影响法安定性。类推适用与目的论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并没有紧密的关联性,试图综合各种解释方法以框定扩大解释的最远边界在方法论上存在疑问,仍应以可能的文字含义作为扩大解释的边界。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4年第5期21-26,共6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