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之外的消毒产品的行政审批,适应当前国家新一届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推进国家卫生计生委职能转变的新形势的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研究修订2009年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产出适合所有取消行政许可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的法规。方法采用梳理、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现场调研、现场验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以及对征求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分析、研讨,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确定修订内容。结果修订和完善了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依据、检验要求、检验机构责任和行政处罚的情形,明确了不同类别不同风险的消毒产品的重点检验项目和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全国有效性及其有效期。结论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制度是规范取消产品行政许可的消毒产品责任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毒产品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措施。
出处
《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14年第5期405-409,共5页
Chinese Journal of Health Inspection
基金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局2013年委托修订项目
作者为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