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强执法》的实施,对卫生行政机关在执法程序、执法方式、法律文书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各地均由卫生监督部门负责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但是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委托与行政强制权的不能委托,必定会给打击无证行医工作的执法效率和效果及程序带来影响。作者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与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适用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目前卫生监督体制下如何规范打击无证行医工作。
出处
《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14年第5期490-492,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Health Insp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