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为对象,分析了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股利公告效应。结果表明,就创业板整体而言,在股利公告日前后数日内存在明显的公告效应,且日平均超额收益率在股利公告日之前便出现了上升。在事件窗口期内,混合股利公告产生的超额收益比现金股利显著,且前者在整体研究区间内的波动明显大于后者。市场在股利公告日当天对于是否为高送转题材的关注要远大于股利发放的方式。在股利公告日前后数日的期间内,高分红、高送转的混合股利公告的累计超额收益率最高。而从较长期间看,无论是否为高分红、高送转题材,现金股利带来的平均超额收益要大于混合股利。
出处
《财会通讯(下)》
2014年第10期72-7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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