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树立代表的权威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可见,权威在人民代表大会,而不在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不是代表个人决定问题;人大代表视察和检查工作,可以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另外,人大代表是由选民或者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应当代表选民的利益,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应当密切同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听取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反映选民的要求,而不是在选民面前树立所谓的权威。所以,“树立代表的权威”的说法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