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保护旨在确保个人在整个生命历程均能够获得必要的收入保障及必要的物品、服务等,具有调节收入分配格局、合理分配社会财富以及实现社会融合的功能。女性能否公平地获得社会保护,是判断社会保护体系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凸显了性别视角在社会保护领域的重要性。性别平等应实现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的有机结合,树立正确的实质平等观,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在社会保护领域实现性别平等,要求消除女性的就业障碍,弱化社会保护与劳动关系状态的关系,调整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措施,并在顾及儿童福利缺失的现实下对退休年龄问题进行改革。
出处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116-120,共5页
Journal of Shanxi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11YJC82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