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我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独立法定职权。从1988年至今,我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关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地方性法规。这些地方性法规适用范围有所不同,但内容大致相似。从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立法缘由、质量和效果,可以看出地方立法还存在诸多不足。如何使这些法规切实管用,是地方立法面临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出处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22-27,共6页
Theory Journal
基金
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地方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研究"(项目编号:12BZZ00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