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仁宗皇祐四年(1052),为应对侬智高变乱,朝廷继设河东、河北等路安抚使后,特设广南东、西路经略安抚使,常驻地方,主持一路军政事宜。南宋时,诸路安抚使或省或置,唯广南东、西二路守臣沿带"经略安抚使","所以重帅权而服羌夷也",直至宋亡。宋代广南东路经略安抚使例由广州知州兼任,从皇祐四年魏瓘开始。粤地濒海,海上交通、贸易发达,治所广州为宋代重要的市舶港口及东南亚贡使入境的主要门户,然沿海地区亦常受海盗滋扰,为患甚大。故广东经略安抚使在海防、海交中均负有重要职责,而任职官员在弭盗靖海、朝贡管理等方面的作为、表现,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宋朝海疆经略政策的实施力度和效果。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82-90,共9页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7-16世纪中国南部边疆与海洋经略研究"(12JZD01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10到14世纪岭南之经略及区域社会变迁研究"(11BZS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