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辽代大理寺属南面官系统,是负责汉人鞠狱事务的司法机构。在以往的研究中,学界比较重视其在司法层面上的意义,很少有学者深入讨论其机构组成。作为一个专职处理汉人狱讼的官署,考清其历史沿革对辽代职官制度的研究,尤其是南面官制度的深入研究颇有裨益。因此,将把研究重点放在大理寺机构本身,结合现有资料,略加考论,以期对大理寺机构在辽代的变化发展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出处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58-62,共5页
Inner Mongolia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