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对该核心理念的支撑和展开,地方税设计的五项基本原则同样必须得到尊重。首要的是税收自主权。尊重自主选择服务的理念,同时也意味着对相应手段的保障。没有税收自主权的支撑,尊重服务选择的自主性也就失去了实质意义。作为税收自主权的延伸,地方政府亦应享有债务融资和其他融资的自主权。真正意义上的自主体现在立法和法律解释层面。没有某种形式和程度的自主立法,地方政府和人民就不可能享有真正的财政自主权,自主选择服务的理念势必落空。
出处
《新华月报》
2014年第21期26-26,共1页
Xinhua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