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
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对立分化,要求法律在密切关注城市生活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农村社会。而长久以来法律对农村社会关怀的严重不足,致使农民长期处在低于城市人的二等公民地位,农民权益难以得到法律的荫庇,因而农民眼中的法律往往是冷酷的,与现实生活脱节的,也因此对其“敬而远之”。然而,随着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以及农民主体意识的不断提高,其寻求权利救济的愿望日渐强烈。如何破解农民与法律之间的疏离境况,并将法律资源简便而有效地运送到农村,实现农村的法治化和现代化,成为了当务之急。而法律求助网上途径的探究,势必会开辟一条新的维护农民权益的路径,对眷顾农民权益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出处
《经济法论坛》
CSSCI
2013年第1期417-428,共12页
Tribune of Economic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