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经济法规范中,执法机构(或称部门、监督管理机构等)是一个高频词汇。例如,在《反垄断法》57个条文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出现了53次;《产品质量法》74个条文中,"部门"一词出现了51次;《商业银行法》95个条文中,"监督管理机构"出现了56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52个条文中,"监督管理机构"出现了77次;凡此等等。由此看来,经济法的执法机构在经济法律文本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是,从现有的研究成果看,经济法学界并没有对此进行深入的探讨,反倒是行政法对执法机构有一些研究,但是基于经济法与行政法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因此,对经济法执法机构的地位和设置问题进行一些探讨是非常必要的。
出处
《经济法论坛》
CSSCI
2013年第2期82-92,共11页
Tribune of Economic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