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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零门槛” 市场监管“零容忍”——《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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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南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早在1993年就出台了《海南经济特区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率先对以“直接登记制”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法人登记制度进行了改革尝试,在国内外产生了极大的反响。二十多年来,《条例》的颁布实施极大地方便了投资者登记成立企业,对海南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快与国际市场对接等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现行条例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的需要。
出处 《海南人大》 2014年第10期14-1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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