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锦光在《人民论坛》2014年第10期上撰文指出,“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是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的关键。必须严格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进行改革,改革举措必须符合宪法法律的规定。目前,我国的司法机关还不完全具备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冲突的能力。要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就要健全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4年第11期48-48,共1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