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以来,我国的P2P网络信贷、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服务异常火爆却又危机重重。法国的互联网金融也在促使法国金融服务业发生着深刻变革。法国在对金融监管体制进行了改革以后依然采取了分业监管的原则,在这个大框架下,各监管机构对金融市场进行协调监管.我国也依然坚持分业监管的模式,在依靠互联网技术新型金融模式不断涌现的现实中,完善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和避免出现监管的缺失显得尤为重要。法国在这一方面给我们提供了良好的示范,值得我国参考借鉴。
出处
《中外企业家》
2014年第10期266-268,共3页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