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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有效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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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检察事业的发展离不开人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更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近年来,天峻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和依靠天峻县委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始终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采取切实措施,完善机制,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先后获得了全州先进检察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全省文明单位、五好检察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出处 《青海检察》 2014年第5期19-21,共3页 Qinghai’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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