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统计管理工作,提高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国土资源部根据《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评估确认(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66号)和《关于规范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34号)的有关规定,自2012年起将全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统计工作纳入全国统一管理轨道,建立了全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直报制度,研发了《全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统计网络直报系统》.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过该系统填报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