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交通事故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案例的特点。方法:对52例交通事故类鉴定案例,自拟内容逐一统计。结果:单纯智能损害19例(占36.53%),单纯精神障碍12例(占23.07%),智能损害合并精神障碍17例(占32.69%),癫痫4例(占13.7%),符合伤残标准48例(占80.0%)。结论:受伤情况和精神伤残等级精神障碍的发生及文化程度与智能状态均无对应关系。颅脑损伤后精神障碍和精神伤残的发生以及智能损害程度受多个因素的影响。
出处
《海峡科学》
2014年第10期7-7,11,共2页
Straits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