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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残疾军人证:加入RFID防伪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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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民政部统一部署,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及军队有关部门为残疾军人换发新式残疾军人证(换证通知已于2013年10月在民政部网站公布)。换证期间,新证旧证同时有效,向2015年1月1日起,旧证作废。
出处 《中国品牌与防伪》 2014年第10期31-31,共1页 China Brand and Anti-counterfe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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