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人事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聘用制目前成为公立高等学校管理教师必须实行的法定制度。但是公立高等学校管理层也受到更多的约束.尤其是不得“单方面”改变有关聘用制的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无论是否以“改革”的名义或者其他的名义。凡是“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都应当在用人单位与受聘人之间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作出决策。这种平等“协商”或者“谈判”决策.极大地区别于传统的征求群众意见最后由领导班子决定的决策模式。这是对公立高等学校提出的新的约束性要求,公立高等学校的单位人事管理从此进入一个有法必依的新阶段。
出处
《中国高等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2期23-25,共3页
China Higher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