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政府授权、私人资本参与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已逐渐成为地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最佳选择。目前,常用的公私合作模式类型主要有BOT、BOO、PFT、PPP等模式,其中,BOT与BOO模式的区别在于二者在项目完成后是否交予政府,而PFT和PPP模式都是对BOT模式的优化,虽然PPP与PFI之间还存在着一些差别,但两者的边界已越来越模糊。公私合作模式主要适用于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实际应用中,应明确政府角色,合理确定"特许经营权",并保证项目建设的有效监督,以有效促进项目建设的顺利施行。
出处
《商业经济》
2014年第19期26-27,共2页
Business & Economy
基金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2013B230):河南城镇基础实施建设投融资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