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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保可转入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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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响水县黄圩镇读者戴某来电:我10年前在当地由个人缴费参加了养老保险。请问:目前养老费用该怎样缴?答:《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各地凡已参加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享受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可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参保人死亡时,个人账户中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依法由参保人直系亲属继承,继承人可将个人账户资金全部取出。
出处 《农家致富》 2014年第22期53-5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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