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民事法律行为的两点看法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民事法律行为是民法的核心制度,整个民法体系均以之为核心而建立,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法律行为界定为合法行为,并首创了“民事行为”的概念,这一改变却导致了民法学理论的冲突和认识上的混乱,给民法理论与实践带来了困惑。我们应该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重新认识,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
出处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4年第33期129-129,共1页 The Guide of Science & Education (Electronic Edi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